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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各级法院有效维护法律尊严

1999-01-14 来源:光明日报 崔宝元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1998年9月开始对近年来未结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。全省3个月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1000多件,执结标的金额25亿元,使法院生效判决不再是“白条”,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。

去年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一结束,河南省各级法院迅速行动,全省18个中级法院均成立了集中执行工作领导小组,不少清理任务较重的基层法院也成立了领导小组。许多法院院长亲自参加重大案件的执行。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院长董延芳一边打吊针,一边坚持工作。济源市、南阳卧龙区法院的壹组成员每人带领一个执行小组,集中清理未执结案件。广大执行干警加班加点,经常昼夜工作,使执行工作进展很快。为使集中执行工作有序进行,各地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分析原因,分类排队,在此基础上,制定了集中执行工作方案,就集中清理的范围、步骤、人员组织、物质保障、财物管理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等作了周密安排。各地法院从其他庭室抽调1100余人投入到集中执行行动中,增强了执行力量。

在集中执行活动中,全省法院十分重视执行的社会效果,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执行措施,依法执行、文明执行。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,各地法院严格依法适用各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。周口市法院在集中执行期间,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,依法采取搜查措施,搜查出被执行人隐藏的大批财物。为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偿还债务,各地法院先后召开了督促被执行人还债大会或执行兑现大会,宣讲有关法律,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,并对隐匿转移法院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当场予以扣留,起到了教育震慑作用。为保障全省法院集中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,省法院每月通报一次全省法院的进展情况,对行动迅速、措施得力的结案较多法院予以表扬,对行动迟缓、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。

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认为,这次集中执行工作成功的主要原因是:各级法院重视、组织措施有力和执法环境的大力改善。新闻媒介在这次执行工作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,公告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,对欠帐赖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,不仅使各法院的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,也使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多的理解,给予更多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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